2010年9月24日

七匹狼無罪嗎?

看到社會接連不斷的性侵女孩事件,相信很多人心裡都在流淚,因為這樣的亂象惡夢是不會停止的,如果我們再漠不關心冷眼旁觀,駭人聽聞的性侵事件會像那野火般地蔓燒不息啊!並不是我們一般老百姓覺得事不關己,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輕判、判無罪,活生生地讓受害女孩終生得在魔爪陰影下過日子,連帶地人們對司法的判決感到失望透頂!
還好!台灣人真是太有同理心,大家已經發出心中不平的怒吼了,近日網路掀起一片討論法官輕判熱潮,這也代表著台灣人長久以來在這塊土地上是互相疼惜ㄟ!這是唯一能感受生在台灣、活在台灣的幸福與溫情啊!
一位智能障礙的女孩,遭受七匹惡狼性侵多次,光是看到這一行字眼時,聯想到的是,她是個需要多於一般常人的照顧與憐惜的女孩,她是等待我們伸出援手去照護的女孩啊!為什麼你們還去欺負她,讓她一輩子籠罩在被侵害的陰影中呢?你們可曾知道自己所犯下的是何其慘忍的事情啊!
如果,今天換作是你被性侵,你會怎樣呢?你會一輩子快樂嗎?你會繼續無動於衷地過著日子嗎?你不會痛恨這世界的人們嗎?你們可想過,這等同是對這位女孩宣判了死刑,知道嗎?你們是多麼慘忍狠毒啊!
想起任教於特殊教育學校的兒子,對班上重度智障的孩子一直是一一地呵護著,無論學生對他拳打腳踢,或是無厘頭的胡鬧一場,他總是說:「沒關係啦,他們需要我更多的愛心去照顧他們,即使自己受傷也沒關係啦!反而覺得他們真的很可憐,其實他們也不希望自己是這樣啊!」
常常聽兒子很有耐心地告訴我這些事情,心中也不免疼惜這樣智障的孩子,他們也是父母心中的一塊肉,你們為什麼要這麼殘忍對待呢?
更令人痛心的是,這七匹狼竟然被判無罪,他們對女孩宣判了極其殘忍的「死刑」,這群惡狼卻能從司法庭中大搖大擺無事地離開,我們不禁要問:「法官大人!你們睡著了嗎?為什麼他們犯下獸行卻可以當個無事人呢?」
你們這群擁有知識而且有著高學歷、優渥薪水的司法人員,你們虧欠了女孩一份公正的審判,更辜負了社會大眾對你們的期待與尊重,釋放了罪行深重的惡行人,你們對不起台灣人民啊!
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下滔天大罪,因為他們完全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你們以為這群狼從此改行修好嗎?他們並沒有受到教訓啊!你們會覺得心安嗎?是否想過,下一個受害者會是誰呢?
讓大發獸行者被你們放任無罪離去,請問活在台灣的女孩怎麼辦?受害的女孩活該遭受如此對待嗎?千萬個為什麼請問你們真的會心安嗎?你們擔任法官、司法人員之前,心裡面的抱負是什麼?你們如果今天不是司法人員,如果你希望司法進步,面對著社會的期許,你的價值判斷是什麼?
為什麼不保護弱勢婦女,卻讓那些狼心獸行者性侵智障女孩之後,可以完全沒有事地走人了?你們是病了嗎?還是放任自身的無知?
兒子啊!「由於你對智障孩子的付出愛心,媽媽以你為榮,你一直是在作對的事情,至少你不是一個糊塗法官,請你繼續熱愛你的工作為更多需要備受保護的孩子不斷地付出再付出,祝福你能勇敢的繼續作下去。」
這案例的判案的三位司法人員,用了各種假想暗示:受害者「應該已經知道」,不能說是「無知」的說法,這樣的說法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因為智障少女不能等同於一般人,任何一位智障少女對於性愛的觀點和正常人不同,這當是有所不同啊!
因此,法官還去引喻這少女的功課很好,意思是說暗喻她應該知道男女的事情,等於暗示她被性侵是她自己的事情?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這世界上,即使是正常人,每個人都「已經知道」,而且「非常確定」有金光黨在騙人,有電話詐財的不良分子;可是我們看到這社會上,還是會有人被騙,然而警方以及司法單位還是不會將受害人的「被騙」歸咎於「已經知道」、「不可能無知」,因為沒有人「自願」受騙。
可是,這台灣盛行的電話詐財,其他的國家的民眾都應該會聽到很奇怪,他們應該不會覺得民眾如何,而是覺得這台灣一定是「司法、警調有大問題」,才會任由這樣的亂戲碼一再上演,使得台灣的法治對這類的詐財上演「空窗期」。
在感慨政府無有用心來關懷民間的騙財騙色的問題時,至少對於詐財的案件處理,不會認定受害者「是應該知道」而還被騙,就不予以保護。
而反過來說,難道智障少女就不是人,就不是台灣土地上的一份子,她的生命就活該受到司法人員的判例的輕賤嗎?我們摸摸自己的最後一分的良心,實際上,她唯一的錯,就是壞在她遇到了花蓮法院的不食人間煙火、毫無同理心的法官大人!
願天佑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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